这就是1946年“六一八”事件的过程。
(上世纪二十年代,李文骥拍下的南湖旧景。远处小山应该是桃花岭)
第二天天亮以后,遭到突然袭击的县中的数百名学生拿着国民政府发给的用于操练的童子军棍走上大街举行游行示威,碰见警察就打,时不时的还停下来向路人控诉警察的劣行,致使昨夜发生学警冲突的消息一个上午就传遍了整个宜昌,一时间,前来采访新闻的各路记者、关心自己儿女安全的学生家长和各路人马纷纷涌到学校,宜昌县中校方为此将接待室设在新落成不久的大礼堂里。
那位北大教育系毕业的县中校长易楷虽然不赞成学生的过激行为,可是事情发生以后,他还是一方面送学生到市法院(原址在献福路、后来的市直机关童欣幼儿园处)去验伤并进行了起诉,一方面奔走于当时驻宜的党政军各机关之间说明情况,要求尽快得到处理;还给省政府发去了“快邮代电”。在电报中指出:“该局长胆敢持其武力,拘捕学生,擅自闯入学校,滥用武力,将手无寸铁而又未成年之初中学生刺殴,肆行其野蛮行动,实属法所不容。”
与此同时,当时的县中以县中全体学生的名义起草电报,发到全国各大城市的大专院校和南京国民政府(这样的做法是洋为中用,在当时和后来的一段时期内十分流行),校方给宜昌城里的所有机关团体也都送去了《通电》(就是事件发生的情况说明),还派出师生到全市各学校进行了串联,请求他们的声援(这样的情况当时也很常见,就是要求全市中小学采取联合行动的号召。)
作者闲话: